关于做好201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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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编办,市直各部门(单位),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7年度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和省编办的部署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的重要参考,也是机构编制部门调整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备的重要依据。2017年是落实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执行控编减编方案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意义重大。各区编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统计口径和指标要求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准确把握,适应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新要求 根据中央编办要求,今年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继续采用“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统计模式,其中在“专项调查”中,仍重点统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情况、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实配情况。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市直各部门单位重点维护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人员信息,包括在职人员信息主集中“人员分类”,职务子集(A009)中当前行的职务层次、领导职务属性、在任情况,编外人员信息等,以便系统能够准确提取到相关数据。各区编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字总负责,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出现伪造、篡改、虚报、漏报统计数据等行为的,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提高效率,严格按要求报送数据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的统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报送的统计材料包括: 1、由单位负责人、主管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统计报表:包括《在职人员花名册》、《编外人员花名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行政机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信息表》、《行政机构/事业机构其他信息》、《人员增加减少统计表》。 统计报表要成套报送,部门机关一套,部门每个下设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分别对应一套,由部门汇总报送。为减少各部门单位工作量,今年所报统计报表除《人员增加减少统计表》外,其他均从系统内自动生成,可以直接打印,各部门单位只需将人员信息维护准确即可。 (二)各区编办统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报送的材料包括: 1、由区编办主要领导、主管科长和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1-1各级各系统行政编制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3、《1-3行政机构数统计表》; 4、《1-4各级各系统工勤编制及在职人数统计表》; 5、《1-5各级行政、事业编制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6、《1-6各地行政、事业编制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7、《1-8各地行政机构领导职数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8、《5-1事业单位分类分经费形式机构、编制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9、《5-2各地事业单位分类机构编制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10、《5-3各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11、《5-5各地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在职人数统计表》; 12、《各级各类开发区机构编制情况统计表》; 13、《各区领导职数及配备情况调查统计表》; 14、《非领导职数及配备情况统计表》; 15、表一至表四; 16、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坚决控制机构编制增量的情况,大力消化工勤编制情况,落实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情况,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在编人数及编外人数的增减变化情况,事业编制控编、挖潜、创新管理经验做法,各级各类开发区机构编制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建议等。 ? 莱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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