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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有关专业事务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莱芜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莱编办〔2017〕30号),现就2017年度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莱编办〔2017〕30号文件规定,主要考核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内容包括总出勤天数,参加理事会、管理层会和监事会会议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重大事项跟踪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情况,执行单位章程和各项纪律情况等。

二、考核时间与方式方法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5日开始,至2018年1月中旬结束。

(二)方式方法

1、举办单位和任职单位评价(40分)。各外部监事认真填写《外部监事履职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经监事会主任审核后(仅限公立医院),报所任职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举办单位组织指导所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分别对本单位外部监事进行评价打分,将评价打分填入《外部监事履职情况报告表》,经理事长签字,任职单位和举办单位盖章后,于2018年1月5日前报市编办(市机关办公大楼608房间,联系电话6229394)。

2、外部监事述职互评(30分)。2018年1月上旬召开年终总结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外部监事依次进行述职,并互评打分。履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须于2018年1月5日前报市编办(邮箱lwbbqw@126.com)。

3、派出单位评价(30分)。由派出单位即市编办,对外部监事参加市编办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情况、直接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和社会投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三、考核结果

市编办综合上述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总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5分-90分(不含)的为称职,60分-75分(不含)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考核等次将书面反馈各外部监事所在部门单位和任职外部监事单位的举办单位。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扎实做好相关考核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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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外部监事履职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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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附件:外部监事履职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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