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类别 | 实施依据及条款 | 服务
?对象 | 共同实施部门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法定时限(工作日) | 备注 |
1 | 市教育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类 |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加强管理服务公开、加强政策执行公开、加强民生领域公开、加强权力运行公开。”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 从2015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无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3.《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号):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
2 | 市教育局 | 开展社区教育 | 公共教育类 | ??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八章第二十五条:“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
??? 2.《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第四部分第一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作为推进社区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措施,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计划,纳入教育检查评估范畴,采取得力措施,不断推进社区教育工作。”
???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第三部分第三条:“要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
??? 4.《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第三部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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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教育局 | 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 公共教育类 | ? 《关于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语〔1998〕17号)“经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在全国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每年9月份第三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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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教育局 | 教师资格考试咨询服务 | 公共教育类 | ?? 1.《教师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订)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 2.《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 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权限,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 4.《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第五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5.《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第十七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权上收到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是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第二十二条?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组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 6.《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五、调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自2016年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具有莱芜市户籍或在莱芜市工作的公民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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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教育局 |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 公共教育类 | ??? 《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仍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 师范类毕业生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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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教育局 | 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 | 公共教育类 | ???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一条:“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 2.《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以下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为进一步推动管理服务工作下沉,方便服务对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
???? 3.《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1〕5号)“1、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省内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转往就业单位档案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2、对未落实就业单位、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省内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其中,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转往生源所在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专科毕业生的档案转往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3、对省内院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档案转往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需要直接转往各地市的,根据就业去向档案随转。
??? 4、对省外院校山东生源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省教育厅将收到的档案集中整理后,转往毕业生生源所在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 师范类毕业生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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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教育局 | 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 公共教育类 |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三、主要内容(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 2.《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一、主要内容(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二、实施步骤(二)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统一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市财政局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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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教育局 |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 | 公共教育类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6〕6号)“三、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内地民族班和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六)完善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和奖励体系。将在我省高校就读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 |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 市财政局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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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教育局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 | 公共教育类 | ???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第三十八条:“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6号)“毕业证书遗失以及需要开具学历认证报告的,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留存的毕业生及毕业证书信息数据库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证)书》,提供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由学生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定)书》编号由市教育局编写。学历证明(认证)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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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教育局 |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业务 | 公共教育类 |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第十五条?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其中,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档案、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由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并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按照外省学籍管理要求,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家长)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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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公共教育类 | ??? 1.《关于下发<山东省语委办关于加强测试管理规范测试程序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语办字〔2008〕5号)“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各高等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中心)和省有关行业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实施机构),依照《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开展测试工作。”
???? 2.《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严格执行测试范围有关规定。各市测试中心测试范围为本市除高校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以外的人员。” | 社会人员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 无 | 收费依据:鲁价费发〔2004〕28号。收费标准: 社会人员50元,学生25元??? | 测试流程结束及时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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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内各普通高中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公共教育类 | ???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5〕38号)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O00元,3档2500元。”?????????????????????????? |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市财政局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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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内各中小学校 |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修改 | 公共教育类 |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第十条:“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 中小学在校生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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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内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基本安全防范教育 | 公共安全类 | ?? 1.《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989年11月1日通过,2010年7月30日修订)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开展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安全防范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对火灾、地震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提高未成年人自救自护能力。”
??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2号):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 中小学生、在园幼儿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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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内各幼儿园 | 学前教育资助 | 公共教育类 | ??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11〕96号)“二、主要内容及要求。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实施以财政投入为主,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一)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 |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 市财政局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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