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17-05-18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农业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实施主体事项
?名称
事项
?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服务
?对象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法定时限(工作日)备注
1市农业局信息公开其他类???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 从2015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3.《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号):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2市农业局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荐政策支持类《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运行监测办法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13〕22号)第六条:“申报省级龙头企业的企业,原则上应被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两年以上。”第八条:“申报程序: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农业局(农委)提出申请,并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2.各市审核。各市农业局(农委)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3.推荐上报。各市农业局(农委)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农业厅推荐候选企业名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收费依申报通知要求时间办理
3市农业局农业扶贫特色产业助推行动开展扶贫脱贫类《山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鲁扶贫组办字〔2016〕20号)“二、产业扶贫 第四条 鼓励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扶持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服务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收费
4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其他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通过,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即办
5市农业局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其他类??? 《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通过,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项:“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的职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根据当年实际农情确定计划
6市农业局农作物病虫预报和警报发布公用事业类??? 1.《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通过,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第二十四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农业技术,实行无偿服务。”
???? 2.《农作物病虫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1993〕农(农)字第1号)第三条:“农作物病虫预报和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病虫测报机构发布。其他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向社会、向农民发布病虫预报或警报。”第八条:“新闻宣传部门不得发布病虫测报机构以外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供的病虫预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7市农业局农业普法宣传公共教育类??? 《农业部提出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意见》(农政发〔2015〕1号)“11.加强农业普法宣传。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收费即办
8市农业局12316农业公益信息服务其他类??? 1.《农业部关于开通“12316”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的通知》(农市发〔2006〕10号)“1.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更便捷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三农’信息服务,我部在信息产业部的支持下,申请并被核配了‘12316’作为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2.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信息产业部《关于核配农业部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的函》(信部电函﹝2006﹞66号),统一申请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通‘12316’专用号码。”
???? 2.《关于做好12316“三农”热线工作的通知》(鲁农市信字〔2008〕11号)“我省12316‘三农’热线是由省农业厅与中国网通山东分公司合作开通,网通公司提供网络平台,省农业厅和市、县(市、区)农业局各安装一部专门的网通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2316’专用号码,语音业务平台进行呼叫转移,指向指定的固定电话号码。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12316‘三农’热线正常运转。”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10个工作日
9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其他类???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04年7月通过)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库,及时公布流转供求信息,提供流转合同业务指导和服务。”
???? 2.《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10年3月通过)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根据有关要求即时公开
10市农业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其他类???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 )“二、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四)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各试点县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劳动力状况,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2.《山东省2016年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鲁农财字〔2016〕17号)“省财政资金在全省共遴选安排15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另行安排)……通过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配套创设相关政策予以扶持。各示范县要突出需求导向,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参加培训的农民要及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监管系统’,详细记录接受教育培训情况。要按照《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原则意见》要求,制定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者进行统一认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11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其他类《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通过,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无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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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12市农业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支持类??? 《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5〕26号):“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结合我省补贴工作情况,我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央要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收费每年一次
13市农业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指导、扶持和服务政策支持类《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10年3月31日通过)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第五十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管理程序或者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或者盈余分配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三年内享受财政扶持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应追缴已给予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部分或者全部财政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14市农业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其他类???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4月29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第三条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第七条 国家鼓励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15个工作日
15市农业局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类??? 1.《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2012年10月通过,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 2.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金融办、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12〕3号)“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集体公益林等其它险种的保险工作,保费补贴由各地自行承担。”
???? 3.《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鲁农种植字〔2013〕16号):“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情况自行自主开展其他特色险种试点,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模式。 (二)积极安排资金,落实财政补贴。对新增农业保险品种的补贴标准和分担比例,省财政厅将另行下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根据不同险种来确定时限
16市畜牧兽医局强制免疫疫苗发放公共安全类??? 《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订)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17市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扑灭、控制和防治、净化公共安全类??? 《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订)第三十一条:“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第三十二条:“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第三十四条:“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18市畜牧兽医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其他类???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19市畜牧兽医局动物疫情监测公共安全类??? 《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订)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20市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其他类??? 《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通过,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向农民提供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工作经费。国家鼓励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和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为畜禽养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21市畜牧兽医局畜牧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类??? 1.《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2012年10月通过,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 2.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金融办、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13]16号)“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情况自行自主开展其他特色险种试点,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模式。”
???? 3.《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鲁农种植字〔2013〕16号)“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情况自行自主开展其他特色险种试点,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模式。……(二)积极安排资金,落实财政补贴。对新增农业保险品种的补贴标准和分担比例,省财政厅将另行下文。”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市财政局不收费
22市畜牧兽医局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其他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12月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公布)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收费
23市畜牧兽医局定期发布草原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其他类??? 《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通过,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草原统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草原统计调查办法,依法对草原的面积、等级、产草量、载畜量等进行统计,定期发布草原统计资料。草原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的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24市畜牧兽医局对草原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监测预警、调查及防治其他类??? 《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通过,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草原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防治的组织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草原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监测预警、调查以及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和推广综合防治的办法。禁止在草原上使用剧毒、高残留以及可能导致二次中毒的农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25市畜牧兽医局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支持类1.《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发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由养殖场(小区)、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双方签字确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进行汇总审核,……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核发补助,登记保存原始凭证,以便备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收费
26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其他类? 1.《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6月26日农业部令第29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跨区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07年9月21日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实施组织 、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民、农机手及农机服务组织不收费10个月
27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类? 1.《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2.《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6〕7号)“确定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及青饲料收获机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把与深松机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作为补贴重点,优先满足农民需求。……补贴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机具,各县(市、区)可自主确定是否补贴。各级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坚持先申请后购机的操作流程,严禁透支补贴资金额度。”???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市区财政部门不收费1年
28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投诉受理法律和信息咨询类? 1.《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6号)第三十九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三包有关质量问题监管职责。”2.《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07年9月21日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监督电话,设置监督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的投诉,调查处理质量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鲁农机科字〔2009〕5号)第三条:“凡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引起的争议,均可向当地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消费者协会及有关部门投诉。”农机使用者、农机维修组织、个人质监、工商不收费2个工作日
29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共教育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563号令)第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农机从业者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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