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发展委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类别 | 实施依据及条款 | 服务
?对象 | 共同实施部门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法定时限(工作日) | 备注 |
1 | 市旅游发展委 | 信息公开 | 其他类 |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加强管理服务公开、加强政策执行公开、加强民生领域公开、加强权力运行公开。”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 从2015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无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3.《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号):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
2 | 市旅游发展委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 其他类 | ??? 《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2〕166号)第三章第十二条:“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可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再行授权。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三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 旅游景区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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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旅游发展委 | 旅游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 | 其他类 | ??? 《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34号)第四条:“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旅游局设地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简称“地区星评委”)。地区星评委在省级星评委的指导下,参照省级星评委的模式组建。地区星评委依照省级星评委的授权工作;贯彻执行并保证质量完成全国星评委和省级星评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本地区星级评定机构的工作;实施或组织实施本地区三星级及以下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向省级星评委推荐四、五星级饭店。” | 开业满一年的旅游饭店 | 无 | 不收费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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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旅游发展委 | 山东省旅游强乡镇、特色村初评(审核) | 其他类 | ??? 《山东省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评定办法》:“旅游强乡镇评定的重点为乡镇中心区域,包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景区、景点和旅游特色村。旅游特色村评定的重点为村及村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 二、评定工作程序? 申报单位按《标准》自查,达到标准要求的,向所在县(市、区)旅游局申报初评,市旅游局对初评合格的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向省旅游局申报验收。” | 待评省级强乡镇、特色村的镇村 | 省旅游发展委、市旅游发展委、区旅游局 | 不收费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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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旅游发展委 | 山东省星级好客人家农家乐初评(验收) | 其他类 | ??? 《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与标准》:“二、评定实行户主自愿、逐级申报、属地负责的原则,由经营户向所在地所在县(市、区)旅游局提出申请。一、二、三、四星级由县(市、区)旅游局初评,初评合格的报市旅游局验收,报省旅游局备案。五星级农家乐由市旅游局统一审核汇总后,报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验收。” | 待评山东省星级好客人家农家乐的农家乐 | 省旅游发展委、市旅游发展委、区旅游局 | 不收费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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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旅游发展委 | 旅游公共信息与咨询服务 | 法律和信息咨询类 | ??? 《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通过,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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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旅游发展委 | 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布 | 法律和信息咨询类 | ??? 《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旅办发〔2015〕181号)第十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采集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应当在获取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采集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应当在获取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公布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公示期限为两年。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认定有异议的,
?旅游主管部门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异议申请人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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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旅游发展委 | 旅游投诉受理 | 其他类 | ??? 《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通过,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 旅游者 | 旅游、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体育、物价、民族宗教、税务等部门 | 不收费 | 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作出处理决定,并回复投诉者;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投诉者说明理由。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并告知投诉者,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和移交投诉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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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旅游发展委 | “中国旅游日”活动开展 | 其他类 | ???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 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6〕58号)“(二)公益惠民。鼓励调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和促销活动,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2016年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活动时间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各省(区、市)可指定一地开展活动并使用‘2016年中国旅游日XXX省(区、市)分会场活动’名称。鼓励各省(区、市)内多地同时开展多项活动,名称可用‘2016年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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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旅游发展委 | 旅游产业扶贫 | 扶贫脱贫类 | ???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 )“(二)大力发展生产,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扶持‘农家乐’、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制作等乡村旅游业。注重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 | 旅游扶贫村 | 省旅游发展委、市旅游发展委、区旅游局 | 不收费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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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旅游发展委 | 山东省精品采摘园初评(验收) | 其他类 | ??? 《山东省精品采摘园评定管理办法》:“二、评定工作程序 评定采取自愿原则,由采摘园向所在(市、区)旅游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旅游局组织初评,初评合格的报市旅游局组织终审验收,报省旅游局备案。” | 待评山东省精品采摘园的采摘园 | 省旅游发展委、市旅游发展委、区旅游局 | 不收费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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