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17-05-19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总工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实施主体事项
?名称
事项
?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服务
?对象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法定时限(工作日)备注
1市总工会信息公开其他类???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3.《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号):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2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就业创业帮扶扶贫脱贫类??? 1.《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鲁会〔2016〕26号)“四、政策措施……(三)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困……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适应结构性改革对职工素质的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加强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培训。充分发挥山东工会就业信息网的作用,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专业机构的联系协作,通过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举办招聘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等形式,为困难职工求职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继续实施‘工友创业’行动,深化工会创业服务工作,加强工会创业载体建设,坚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支持困难职工群体自主创业。”
????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65号) 第五条 :“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困难劳模帮扶和困难职工帮扶。其中,困难劳模帮扶是指对生活困难劳模个人补助。困难职工帮扶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送温暖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促进就业等帮扶活动。” 第八条:“除上述省级财政安排的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外,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统筹中央帮扶资金、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安排资金、发动社会捐赠、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帮扶效果。”
有工作需求及有工作能力的困难职工市就业办不收费全年工作日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个人困难资料信息录入全总工会工作管理系统档案为基础,没有具体的困难证件。
3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医疗帮扶扶贫脱贫类??? 1.《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鲁会〔2016〕26号)“四、政策措施……(四)通过医疗帮扶实现解困。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政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尽快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职工家庭个人承担部分的报销比例。对患大病、重病,经医保报销后仍然难以承担医药费的困难职工给予医疗救助。”
????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65号)第五条:“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困难劳模帮扶和困难职工帮扶。其中,困难劳模帮扶是指对生活困难劳模个人补助。困难职工帮扶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送温暖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促进就业等帮扶活动。” 第八条:“除上述省级财政安排的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外,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统筹中央帮扶资金、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安排资金、发动社会捐赠、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帮扶效果。”
因病致困的困难职工基层工会不收费全年工作日在困难情况符合的基础上提供当事人病历诊断,治疗收费单据的复印件
4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助学帮扶扶贫脱贫类??? 1.《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鲁会〔2016〕26号)“四、政策措施……(五)通过助学帮扶实现脱困。积极推动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和学杂费减免。加大金秋助学帮扶力度,不断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完善机制,认真履行“确保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确保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实现工会助学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跟踪助学帮扶,组织动员先模人物、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开展助岗助学活动,尽可能地提供培训、实习、就业的机会,鼓励和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实现自主创业。”
????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65号) 第五条 :“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困难劳模帮扶和困难职工帮扶。其中,困难劳模帮扶是指对生活困难劳模个人补助。困难职工帮扶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送温暖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促进就业等帮扶活动。” 第八条:“除上述省级财政安排的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外,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统筹中央帮扶资金、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安排资金、发动社会捐赠、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帮扶效果。”
入档困难职工子女基层工会不收费每年(5月—7月)按小学、中学、应届高考前时段救助事宜救助
5市总工会“12351” 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法律和信息咨询类???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工会职工热线电话的通知》( 全总总工办发﹝2004﹞26号)“三、热线电话受理范围及相关问题处理原则(一)受理范围:1、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2、职工对需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救助;3、职工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申诉;4、职工对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5、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反映等。(二)处理原则:职工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及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及时就地就近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分别作出具体处理。”困难职工当事人单位工会不收费全年工作日(3-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当日回复,特殊情况按难易确定
6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生活帮扶扶贫脱贫类??? 1.《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鲁会〔2016〕26号)“四、政策措施……(六)通过社会救助和工会帮扶解困。 协助政府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职工,在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把工会“送温暖”与日常救助活动相结合,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阵地作用,设立爱心超市,为困难职工家庭发放粮油、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积极推动将困难职工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范围,帮助解决住房困难。”
????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65号) 第五条 :“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困难劳模帮扶和困难职工帮扶。其中,困难劳模帮扶是指对生活困难劳模个人补助。困难职工帮扶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送温暖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促进就业等帮扶活动。” 第八条:“除上述省级财政安排的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外,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统筹中央帮扶资金、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安排资金、发动社会捐赠、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帮扶效果。”
入档困难职工基层工会不收费全年工作日(8月-12月集中救助)日常救助按临时救助的程序填报
7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精神文化帮扶扶贫脱贫类???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鲁会〔2016〕26号)“四、政策措施……(七)通过多元化服务脱困。要根据困难职工的新需求新期待,开展多样化帮扶和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充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创新和完善劳动争议调处,及时介入各类劳动权益纠纷,建立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案件的“绿色通道”。实施人文关怀,对困难职工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困难职工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通过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等阵地,组织开展知识讲座、交际联谊、文化娱乐等活动。探索 ‘互联网+’服务职工平台建设,为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服务。”?入档困难职工基层工会不收费每年6月和8月集中救助
8市总工会职工书屋文化体育类???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08〕3号)“……建设‘职工书屋’,是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和创造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重要工作。‘职工书屋’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命名,主要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
???? 2.《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五年规划》(总工发〔2014〕3号)“各县(区)以上总工会要将职工书屋建设资金列入本级经费预算,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共同用于职工书屋建设。”
1.单位重视,有投入、有组织、有活动;2、具备基础条件,有场地、有设施、有管理人员;3、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完善、图书不流失;4、发挥作用明显,借阅量大、覆盖面广、读书活动经常。基层工会不收费全年工作日
9市总工会困难劳模帮扶扶贫脱贫类???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65号) 第五条 :“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困难劳模帮扶和困难职工帮扶。其中,困难劳模帮扶是指对生活困难劳模个人补助。困难职工帮扶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送温暖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促进就业等帮扶活动。”第八条 :“除上述省级财政安排的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外,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统筹中央帮扶资金、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安排资金、发动社会捐赠、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帮扶效果。”困难劳模群体,包括: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在岗劳模;养老金收入低于当地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的离退休劳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下岗后生活特别困难的劳模;年度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农业劳模;因各类灾害、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劳模。不收费每年年底集中办理
10市总工会工会法律援助法律和信息咨询类???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总工发〔2008〕52号)第四条:“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指导、协调全国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法律工作部门指导、协调本地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地方产业工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工会可以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成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也可以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签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协议。工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条:“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1、劳动争议案件;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3、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4、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5、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有法律需求的职工市司法局不收费全年工作日(3——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按难易确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