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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莱事考委〔2017〕2号)
发布日期:2017-09-25浏览次数: 字号:[ ]

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各功能区管委会:

现将《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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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莱芜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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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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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市政府出台的《莱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莱政发〔2013〕11号)和组织、机构编制、机关工委、财政、人社5部门联合印发的《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莱编办〔2017〕21号),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分类考核原则。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不同情况,根据系统和行业特点,进行分类考核,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二)统筹实施原则。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积极与现行其他考核相衔接,统筹实施。

二、考核范围

按照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根据实际研究确定,并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考办)审核备案的《2017年度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事业单位名单》执行,其中:

(一)市政府办公室(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含市公路管理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农业局(含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0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13个。

(二)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4个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77个。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专项业务、综合管理和社会满意度三部分,共100分。

(一)专项业务指标:主要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综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单位领导班子(或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单位理事会)履职、内部制度建设等。

(三)社会满意度:主要包括公众评价和职工评价等。

上述内容的具体评分标准,按照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根据实际研究确定,并报市事考办审核备案的《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执行。

(四)加分:单位工作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包括国家部委与中组部、人社部联合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包括省主管部门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包括市主管部门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表彰奖励的)加1分。受奖工作最多选取两项;同一工作,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单位积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已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行的,加1分。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原则上排名前15%(对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部门适当予以倾斜)且综合得分达到总分80%以上的,考核等次确定为A级;综合得分不足总分60%的,考核等次确定为C级;其他单位确定为B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A级:

1、未按要求对上年度考核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的;

2、未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

3、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的;

4、中层及以上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6、有失信行为,被列入异常信息的;

7、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C级:

1、被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

2、当年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

3、领导班子或理事会综合评价为不适应的;

4、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

5、违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6、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

7、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工作和已登记为法人但未按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的;

8、抽逃开办资金的;

9、被有关部门取消资质资格或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10、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11、其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五、考核程序

考核在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事考委)领导下,由市事考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

(一)安排部署(10月31日前)。9月下旬,印发考核实施方案,动员部署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通过莱芜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根据本《方案》和部署要求,于10月31日前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自评(11月20日前)。事业单位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莱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绩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报主管部门(单位)或功能区审核签署意见,做好接受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实地考核(12月15日前)。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并结合日常工作,提出专项业务得分、综合管理得分、重大荣誉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分,以及不得确定为A级和直接确定为C级的特殊情形。

(四)社会评价(12月15日前)。主要是对被考核单位的社会满意度进行测评,主要分公众评价、职工评价两部分。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按指标权重的100%、85%、70%、55%计分。

1. 公众评价,以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为主,并注意调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被考核单位的意见,在范围和数量上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

2. 职工评价,指被考核单位内部人员对单位的评议。

(五)汇总划等(12月20日前)。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成绩与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按规定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填写《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成绩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各单位成绩和特殊情形填入其《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一并报市事考办

(六)审核公示(12月31日前)。市事考办对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提报的考核成绩和等次建议进行审核,报市事考委审定后,在莱芜机构编制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以市事考委文件公布考核结果。

六、有关要求

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在新形势下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考核的内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按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

市事考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使用工作的意见》(莱事考委〔2014〕2号)和《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莱编办〔2017〕21号)第十二、十三条规定,落实考核结果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各部门(单位)和功能区要加强与市事考委成员单位的沟通,认真落实奖惩政策;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奖惩政策落实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2018年5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事考办

被考核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如实汇报、反映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评、资料备查等工作,真正通过考核提升单位工作效能。

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客观公正地对事业单位进行评价。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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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有关文件资料和相关表格可从莱芜机构编制网(http://www.cdruif.com)下载。

联 系 人:秦伟

电子邮箱:lwbbqw@126.com

联系电话:6229394

办公地址:市机关办公大楼608房间

???????? 附件:1.莱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2017年度)

??????????????? 2.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成绩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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